金点子 2016-6-22 14:12:48

经适房卖给12人 警方称堪比投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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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甘肃天水市麦积区金江花园里的一套房子被卖了12人,多名买家直到5月上旬才发现陷入了一场“一房多卖”的骗局,网友惊呼这卖家实在是太没道德,用这种手段骗取他人的辛苦血汗钱,警方称堪比投资诈骗。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很多朋友一生中都需要经历的一件事。一栋房子的价格不菲,因此购房更需要谨慎,不仅需要向买萝卜白菜一样精挑细选,还需要考虑到房子的实用性以及未来升值的潜力,刚刚就曝出一新闻,经适房卖给12人,很多人一辈子的血汗钱就这么没了,这卖价太没人性了,骗了多少人一辈子的积蓄,这房子诈骗跟黄金白银投资诈骗有的一拼。

01揭秘事件始末原因真相

男子一套经适房卖给12人

5月5日,在外打工已20多年的雷彦明终于拿到了新房的钥匙。房子是沈洋在2014年12月转让给他的。5月10日下午,雷彦明拿着卷尺来到新房里,不料刚进门半小时,就听见有人敲门。敲门的人是裴志杰,二人见面后才发现,他们居然从沈洋处买了同一套房子。然而次日,房门又响了,来人裴继刚说,他也买了这所房子。

男子一套经适房卖给12人

三人购买的房屋都是天水市麦积区分路口的金江花园B区1号楼2单元1701号。该房是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察院(以下简称“矿勘院”)建设的职工集资经济适用房。房主沈洋则是矿勘院的职工。

发现受骗后,裴继刚找到沈洋,要求退款,但沈洋态度蛮横。无奈之下,5月12日晨,裴继刚和雷彦明到天水市桥南派出所报案,警方当天就将沈洋抓捕归案。

获赃款400多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通过沈洋手机里的短信记录,联系到了更多受害者。目前查明,被沈洋以同样方式欺骗的有18例,涉案金额共计400余万,涉案房屋共有3套,都在同一个小区,交易次数最多的1701号房是沈洋的自有房屋,被卖过12次。另一套位于1楼的住宅,在沈洋父亲名下。还有一套是沈洋虚构出来的。

获赃款400多万元

据办案民警透露,沈洋交代钱都用来赌博了,同时还借了高利贷,追赃难度很大。

据多位受害者介绍,他们大多都先后向沈洋支付了20万到30万元不等的房款。最后一位购房的牛桂琴说:“我们18个人里,大部分都是在外打工的,要不就是农村进城的,都是最底层的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就这么没了。”

网友呼吁买房一定要到正规的开发商那里买,或者是正规的中介处,不要为了一时的小优小惠就跟个人交易了,以防一辈子的辛苦血汗钱就这样被别人骗走了。

02受害者口述事情经过

牛女士为了能让孩子就近上学

受害者牛桂琴出具,沈洋与所在单位矿勘院签订的经适房购房协议。

“18家都是没钱的人,才会买这种房子”

最后一位购房的牛桂琴说,为了能让孩子就近上学,她于2016年4月下了定金,和沈洋商定全款37万,交钥匙后付清。其后沈洋以各种理由索要购房款,事发前牛桂琴已经先后支付了20万。

“矿勘院的房子都卖疯了。”牛桂琴称,当地转让经适房的情况非常普遍,而矿勘院经适房地势较好,紧邻初中、高中各一所,距离医院也不远,很多有自住房的职工就将单位的经适房低价转让。“有的人从一开始就将‘房号’(即购房资格)转让了。一个‘房号’从最初的5000元,炒到现在的数万元。”

此外,牛桂琴还称,矿勘院经适房每平米售价3000余元,比市场价要便宜近一半。

雷彦明本打算老母亲接来养老送终

“说白了,18家都是没钱的人,才会买这种房子。”裴志杰的嫂子说,由于裴志杰夫妻常年在上海打工,买房事宜都是她一手操办的。

据多位受害者介绍,涉案房屋售价多在30余万,他们大多都先后向沈洋支付了20万到30万元不等,至今难以追回。牛桂琴说,事情逐渐传开,单位里也议论纷纷,“简直没脸活人了”。

牛女士为了能让孩子就近上学

“我们18个人里,大部分都是在外打工的,要不就是农村进城的,都是最底层的老百姓,一辈子的血汗钱就这么没了。”据牛桂琴介绍,她和多位受害者曾一起向派出所询问追赃的情况,警方答复“赃款能追的追”。

办案民警表示,沈洋交代钱都用来赌博了,同时还借了高利贷,追赃难度很大。

牛桂琴说,她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洋的情景:沈洋穿了一件拉链衫,准备去踢球,看起来就是个大男孩。身份证显示,沈洋为1988年生人。

“钱追不回来可让人怎么活。”雷彦明在外打工二十多年,事发前一直在新疆某化工厂做装卸工,本打算把农村老家80多岁的老母亲接来天水养老送终,现在老家不敢回,新疆也不敢去。

03经适房卖方反悔买家们全悲剧

因没满5年不能交易

原因都是同一个:房子没满5年不能交易!法院提醒:这类合同都是无效的。

先付一些钱,等五年的上市交易限制过去了,再付余款完成过户,这是很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经常使用的招数。

在房价高企的当下,一些早前曾经把经济适用房卖掉套现的人纷纷反悔,对于买家而言,当然全都以悲剧收场,因为此类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国家经适房管理规定,全都被判无效。

而对于卖家而言,虽然房子留在了手上,但因为很多人当初都是卖给信任自己的亲戚朋友,由此导致的亲情友情的损失,怕是永远都无法挽回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此类官司可以说是没有赢家。

第一个卖方故事

说反悔就反悔,朋友介绍的也不行

2007年,鲍有仁、赵珍珠夫妇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某号的房屋被拆迁,根据拆迁协议,鲍有仁夫妇于2009年7月31日购买了栖霞区尧顺佳园某幢602室经济适用房,房屋建筑面积62.85平方米,房款152097元。

2009年9月,鲍有仁拿到房屋后,一个朋友介绍何守祝前来购买房屋。因当时家庭经济较为紧张,鲍有仁同意出售房屋,双方商定房屋价款为256000元,付款方式为首付206000元,余款5万元等拿到房产证、土地证后结清。合同签订后,何守祝支付了首付款206000元。2010年7月21日,鲍有仁、赵珍珠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中,鲍有仁夫妇约定,这处房子归儿子所有。

2014年12月,鲍有仁取得涉案房屋的房产证及土地证。2015年,鲍有仁、赵珍珠与何守祝沟通称,从房产局工作人员处得知,该房是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五年之内不允许上市交易,所以与何守祝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愿意返还何守祝已付房款并给予适当补偿,何守祝当即予以拒绝。鲍有仁、赵珍珠随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2009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何守祝返还房屋。

说反悔就反悔,朋友介绍的也不行

法庭上,何守祝认为,鲍有仁、赵珍珠看到房子涨价了就想要回房屋,自己是坚决不能同意的,双方应该遵守协议。一审法院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售房合同规避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破坏经济适用房管理秩序,进而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无效,判决何守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鲍有仁、赵珍珠返还房屋。何守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是这样判的: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五年内因各种原因需要直接上市交易的,政府要优先回购,回购的房屋仍然用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该规定的目的是保证经济适用房能够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移建项目的拆迁安置,发挥社会保障功能,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中,鲍有仁、赵珍珠将属于经济适用房的涉案房屋转让给何守祝,且双方签订案涉售房合同的时间正处于五年交易限制期内,不仅违反了上述规定,破坏了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应属无效。遂于近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个卖方故事

说翻脸就翻脸,老婆的侄女也不行

2006年6月10日,宋慧瑶和姨夫席文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席文盈将其拆迁安置取得的南湾营二期某幢801室房屋转让给宋慧瑶,房款为178069.56元。其中第五条约定为,双方定于2007年12月前正式交付该房屋,于2011年12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随后,宋慧瑶以席文盈的名义向开发商缴纳相关购房款以及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

拿到房屋后,宋慧瑶即装修入住。2010年,席文盈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交付给宋慧瑶。5年期满后,宋慧瑶要求席文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席文盈拒绝办理。宋慧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席文盈立即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法庭上,席文盈辩称,自己和宋慧瑶系亲戚,双方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只是借用关系。其次,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应属无效。而且,自己目前仅有这一套房子,请求法院驳回宋慧瑶的全部诉讼请求。

说翻脸就翻脸,老婆的侄女也不行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五年内因各种原因需要直接上市交易的,政府要优先回购,回购的房屋仍然用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该规定的目的是保证经济适用房能够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移建项目的拆迁安置,发挥社会保障功能,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拥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在购买、使用、出售经济适用房时,均应遵守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规定,如果采取规避方式违反管理规定,则破坏了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宋慧瑶、席文盈签订的《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无效,判决驳回宋慧瑶的诉讼请求。

宋慧瑶不服提起上诉称,席文盈已将自己名下的另外几套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卖掉,故意造成个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事实。席文盈故意隐瞒事实,明知涉案房屋的产权证在她手中,却进行挂失,企图将她手中的房屋产权证作废。

南京中院是这样判的: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该案所涉房屋买卖协议违反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如果席文盈违反规定买卖,则不仅破坏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对于其他选择一般商品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的被拆迁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双方的合同自始无效,并不能因规避政府管理制度、因合同履行期限长短而改变,遂于近日判决驳回宋慧瑶的上诉,维持原判。

04风险不仅在经适房

二手期房买卖做公证同样有风险

房价高企的当下,三四百万的房子,动辄像不要钱似的疯抢,有一些市民抢不到房,还动起了买二手期房的主意,为了放心,还跑到公证处做公证。那么,这种方式真的能彻底保证买卖安全吗?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尹长松律师表示,未必。

二手期房买卖做公证同样有风险

尹长松说,期房买卖并不违法,只要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合同是成立的。但是,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回事。从“物权法”角度而言,期房尚未交付,也未办理产权证,卖方对房子是不具有权利的,连权利都没有,怎么能进行处置,出售给别人?尹长松认为,此类合同其实是附条件或是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其生效条件(期限)就是卖方拿到了房产证(的那一刻)。

“如果卖家因为种种原因就是没拿到产权证,或者将来把房子登记到了别人名下,即使之前做过公证,那么买家的目的还是无法实现,因为双方的合同虽然成立,但却没有办法履行”,尹长松说,这种情况下,卖家肯定构成违约,但是即使卖家违约又能怎样呢?大不了双倍返还。很多买家对这一问题存在误解,以为买卖合同做过公证就保险了,其实,公证合同对合同将来履行的情况并不能产生任何约束的作用,该违约还是违约,避免不了的。所以,此种类型的交易,其最大的风险就是面临着卖家将来翻脸的潜在麻烦。

经适房欠物业费将禁止上市

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市住建委日前就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征求社会意见,未来符合上市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如果没有结清物业费,将无法正常交易。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提交上市申请时,应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物业服务费用结清证明,产权人未结清物业服务费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予受理上市申请。

新建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小区(含集中建设与配套建设),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

经适房欠物业费将禁止上市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产权单位应在项目正式配租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已竣工交用的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仍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参与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小区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有在本市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经验,且在最近两年物业服务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同等条件下,鼓励招标机构优先选聘有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物业服务经验的企业。

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规定的“住宅服务二级标准”,物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委托同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部分住宅物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已竣工交用的配建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房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应按规定调整。

05买房到底需要注意哪些?

由于买房是一件十分繁琐的事情,总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遗漏,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遗憾,那么买房到底需要注意哪些呢?

评估房价是否合理,最好能够自己采集一下周边已成交房屋的价格,通过反复比较,判断所要购买的房屋价格是否合理,不能过分依赖某家中介公司。有的中介公司想控制房源信息或者想多收中介费而把价格估得很高,如果对目标房屋的价格没有底,吃进就吃亏了,可以委托信得过的比较专业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公司进行预测评估。

买房到底需要注意哪些?

购买房屋,最重要的就是产权,所以购买房子的时候,一点要看好开发商的土地许可等证件,不能稀里糊涂,一定要购买正规开发,具有正规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房屋。

产权关系弄明白,注意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否则过户时会发生困难,注意产权证的各项明细,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

如果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人,就需要对方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委托公证书或由律师签字鉴证的委托书)。

房龄问题一般存在于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房子的房龄。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购房者买房的年限,这是因为二手房如果交易不满五年,要交税,所以看好房龄,慎重购买,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弄清二手房的历史,要问清楚房子是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

房屋内是否有一些忌讳的事情发生,比如凶杀、自杀等等,有些房子的开价大大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买房者就要注意房屋内是否发生了忌讳之事。

物业管理问清楚,水电煤是否一户一表,交纳的费用是多少,保安时间多少;绿化是否有人维护;物业管理是由哪家公司负责,能为业主提供一些什么服务;小区的犯罪率、失窃率高不高,买下以后再问这些问题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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