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成交规则_股指期货的成交规则_股指期货交割规则

2010-5-28 7:16:49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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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高股指期货交易规则,股指期货交割规则以及股指期货买卖规则、股指期货操作(结算)规则,帮助你学习了解股指期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及解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什么是合约价值

  合约价值是投资者每买卖一手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所成交的金额,它由指数的点位和合约乘数的大小共同决定的,其大小直接影响着股指期货的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和交易的活跃性。按照沪深300指数4000左右的点位来计算,300的合约乘数所决定的沪深300指数的合约面值为120万元。

交易保证金比例

  投资者要想购买股票,必须要用100%的资金,而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比保证金大几倍的合约。目前中金股指期货合约中拟定的一手合约,按最近沪深300指数的点位,乘以每点300元,则一手合约的价值就近60万元。按10%的保证金比例,买卖一手所需的资金得有6万元。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的交易时间,相比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早开盘15分钟,晚收盘15分钟。这样设置的好处在于:早开15分钟,更充分的体现股指期货发现价格的作用,帮助现货市场在未开市前建立均衡价格,从而减低现货市场开市时的波幅。晚收15分钟,有利于减低现货市场收市时的波幅,在现货市场收市后,为投资者提供对冲工具,同时方便一些根据现货市场收市价作指标的套期保值盘。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我国股指期货采用结合熔断机制的涨跌停板制度。即当该日涨跌幅度达到6%的熔断点,且持续一分钟,启动熔断机制,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该熔断机制每日只启动一次。最后交易日将无涨跌停板限制。

最后交易日

  提到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有些投资者往往想当然的认为最后交易日也是在月末。其实不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初步拟定,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投资者尤其要注意的是,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不是月末,新合约月份开始交易的日期自然也就不是月初第一个交易日,而是到期合约交割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因此,投资者切记,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不在月末。

谨防爆仓

  容易造成爆仓的几种情况:1.单边市。即行情连续上涨或者下跌一定幅度,特别是在趋势比较明朗的情况下,谨防做反。2.远期合约。远期合约的波动幅度和被操作性要远远大于短期合约,收益和风险都更大一些。3.保证金不足。要随时查看账户现金余额,持仓量不要太高,切忌满仓操作。4.不能盯盘。在没有时间看盘关注行情的情况下,最好先平仓出局观望,以免出现意外。

股指期货如何交割?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时候和其他期货一样,都需要进行交割,股指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等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揽子股票指数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现货指数作为最后结算价,通过与该最后结算价进行盈亏结算来了结头寸。

如2007年10月9日,某投资者以6560点的价格买入一份IF0710合约,10月19日该合约到期,该投资者没有卖出该合约。若到期时的最后结算价为6660点,则:该投资者的盈亏为×300=30000元。

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避免市场剧烈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股市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较大。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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