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本来是我的,借你是情分,不借是本分,如果对方因为你不借就怪罪于你,甚至到处说你小气,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交,也不配朋友这两个字。
实在难以理解为何现在,借钱的是大爷,被借钱的反而是孙子,那些自己不赚钱,而去问别人要钱,并且觉得别人给他钱理所应当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人。
朋友之间借钱与否不是一种义务,不要道德绑架,借不借出于自己的意愿,收不收利息也出于自己的意愿!
有人要问了,给多少利息合适呢?给多了,自己也不愿意亏,给少了怕拿不出手。有规定的哦,私人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具体金额可以自己掌握,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就是变相放高利贷了,对超过4倍部分的请求,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