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产生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以及从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交通违法,将按照新政策进行记分!
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落实对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应记必记,广东先试行。
此前,记分仍处过渡阶段,仅对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等重点车辆落实记分,以及对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记分;而明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需要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均采取记分。
不知道各位车主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有时候应该扣分的违章,交警只会罚款,不扣分,甚至有些现场违章,个别交警会主动“以罚代扣”,从而滋生不该有的腐败情况。
明年起,这种现象就不会发生了,只要发生了需要扣分的,就必须扣分,没有漏洞可钻,如果你这个月还不处理的话,下个月将按实际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