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言论 2017-12-14 20:00:00

答应我,再缺钱也别信用卡套现,已经有人卷钱跑路了!

作者:恒温君
来源:金投网 阅读量:0 0

导语

信用卡套现跟取现虽然一字之差,但是套现和取现,则由天壤之别。小编告诉你,没事儿千万别去套现,后果你承担不起!

信用卡套现要小心了,近期流传的一则消息:

天津某刷公司,有人卷款1000万跑路了。因为商户交易迟迟无法到账,该公司在11月24日晚11点钟在客户的QQ群内发布了一则群公告,理由是出现了差错账,需要核查,代付系统不行,需要过几天到账,到了28号的“事情进展公告”上,才公布事情的起因,走D+2通道清算的钱,被人卷走了。

答应我,再缺钱也别信用卡套现,已经有人卷钱跑路了!

小编打开这个POS刷的公司的网站,其产品宣传页还在,但是产品的链接为空,在其“ABOUT US”上面,简介也是另一家支付公司的刷卡产品。小编的第一观感,就是“我摆明了要骗你,那么就是愿者上钩了”。

目前,第三方支付都是持牌经营的,在央行颁发的200多张支付牌照中,具有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公司少之又少,只有60几家,而且还有部分收单业务仅限于所在省份。即便需要使用手机刷卡器等支付设备,一定要认准持牌的机构,不然下一个被卷走的,可能就是你的钱。

我们通常知道一件事,高收益的同时也面对着高风险,同样,低成本背后也是高风险。信用卡一挥,钱就出来了,但是背后面对着三重风险:

答应我,再缺钱也别信用卡套现,已经有人卷钱跑路了!

一、法律风险

我们提到过,信用卡套现是通过非正常手段绕过银行,而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央行出台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信用卡套现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应依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小编查阅了一下刑法,这两个罪名可是不轻:

非法经营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或五倍以下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5000≈3年以下;5-20万≈5-10年;20万以上≈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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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跑路风险

现在在网上搜索POS机,基本上是这样的:“套现利器POS机,费率0.38%,封顶机,机器免费。”

这样的信息诱惑着不少信用卡“套现党”的神经,低费率而且金额封顶,确实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而且在手机支付逐渐成为主流的今天,不少POS机已经精简成了POS刷,直接连上手机,就可以进行刷卡支付,可以说是十分方便。

但是现在的市场上,POS机市场也是泥沙俱下,“一清机”和“二清机”甚至“三清机”“四清机”并存的,一不留神,就掉入陷阱,要知道,根据发改委的通知,POS机刷卡费率已经没有封顶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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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卡风险

为了留住用户,银行对于信用卡套现在很多时候属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一般的手刷产品都具有跳码功能,相当于刷一次卡变一次商户,规避银行的风控系统。

但这不意味着银行真的就一直会吃这种“哑巴亏”,一旦被银行的风控系统识别,银行会立即采取措施,轻的降低额度,重则封卡。

很多职业套现党,有以卡养卡的习惯,多张卡循环套现,就为占用银行资金,在很多人眼里,这笔钱投入到理财中,甚至一些高风险的理财中,其额外收益就是自己的,“空手套白狼”。

如果你日常急需用钱而又没什么先进,其实金投网小编不推荐这种。相比之下,小编更倾向于信用卡提现,简单便捷。

答应我,再缺钱也别信用卡套现,已经有人卷钱跑路了!

毕竟套现会引起一系列不可控结果,首先你需要一个严密的规划,各个银行的账单日、还款日,以免造成银行逾期。而且一旦你的理财出现了计划外的风险,那么会是连锁反应。还不上钱,那么你的征信会出现污点,而套现行为一旦被上升到法律层面,那么上面小编提到的量刑标准,就是最终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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