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咋就活的这么艰难”——花了一辈子的积蓄,贷款还在还,你却告诉我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也许很多人要问了:为什么是“70”这个数字?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你的吗?
下面,金投网小编就为大家说道说道——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那些事儿!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啥区别?这是很多购房者容易混淆的问题。
(1)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2)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金投网小编表示,两者的区别在于: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70年土地产权是怎么来的?要搞懂这个问题,必然不能回避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土地管理发展史。
根据1990年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据1986年出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介绍,中国内地选取50年,理由主要有三个:
①土地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点比较好调整;
②一个人的工作年期,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
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
不过后来中央讨论土地转让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于是随后在制定法律时,就把土地产权最高年限从50年延长至70年。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你的房子将何去何从?金投网专家表示,土地和建于其上的房屋的关系,就像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有专家认为,土地自身的价值不断升值,而地面上的建筑物则随着居住年限的延长而必然会折旧,也就是必然会相对贬值。
因此,一些敏感的购房者发出了“70年后,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无家可归”的疑惑。
据了解,70年到期后的几种可能如下: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少人认为,中国新建的房子根本住不了70年就会面临拆迁。
来看看中央的新说法!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引人注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
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这也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专家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