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分发工资,工资只会涨不会降的
国家卫计委官网的文章较为专业,2450个字介绍大多是公式、计算方法和解释,可见这个薪酬制度改革的复杂程度,概括来说,这基本上是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医院全部工资总额计算公式:
全院工资总额=保留基数工资+当年医务性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医院工资系数(市级核定)×当年度院长考核得分×调节系数(1.25倍)。
然后是个人的工资以工分计算,基础工分+绩效工分(工分,工分,为了改革,多少年的旧藏都拿出来了)。
媒体报道称,在工资分配上,按医生(技师)、护理(药剂)和行政后勤各系列5:4:1的比例实行内部分配。其中,医生(技师)发放全院工资总额的50%(临床医生40%,医技10%);护理(药剂)发放全院工资总额40%;行政后勤发放全院工资总额的10%。
具体到个人又从医生医疗检查、用药、治疗‘三合理’、廉洁行医等,制订了6大类40项绩效考核指标,然后根据考核指标发放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