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原本是指用团购加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而”众筹建房”更像是一个基金的运作模式,游走在非法集资的边缘地带,是借众筹的概念,在做投资的事情。
因为委托开发商拍地的费用,如果是算做购房者的首付款的话,那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地产项目在盖到地上三层后拿到销售证才能开始预售;而如果是以借贷的名义,那么这笔费用则与非法集资更为相似。
众筹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众筹基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属性的涨跌逻辑,没有理财产品是稳赚不赔的,另外的隐性风险是,如果房价下降,资产无疑将缩水。
投资必然承担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建房过程当中出现任何意外,都不能保证投资人拿回投资款,而如果是预付款、首付款的话,只要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子无法交付的,这钱都是需要退还给购房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