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户许可证年检

2010-6-29 7:40:35 我要纠错

网友评论(0)字号:T | T

摘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年检、申报材料和程序等相关资讯,以供查询。

银行开户许可证新开基本户:1.营业执照、代码证、国税证、地税证,四证的正本,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4.委托书;5.申请表。

注:具体每个银行可能有些不太一样,但是基本一致;纯地税户需要国税开局纯地税户证明,有些银行只写说明就可以;个体户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需要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变更基本户银行:1.在目的银行开一个同名的一般户;2.到基本户银行申请注销基本户:需提供支票印鉴,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注销申请,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最后在目的银行把一般户申请转为基本户。

变更银行账户资料: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和印鉴,变更后的四证(执照、代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委托书。

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基本户可以提现金,其他功能一般户和基本户完全一致。

银行开户许可证申报材料

● 基本存款账户:

1、机关单位:(1)政府人事部门或地方编制委员会的批文(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事业法人证书;(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事业法人证书;(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1)营业执照;(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税务登记证。

5、社会团体:(1)社会团体证;(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财政性经常性资助类社会团体)。

6、宗教组织:(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7、民办非企业:(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全国统一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税务登记证。

8、外地非经营性常设机构:(1)经济协作办批文;(2)全国统一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9、非外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0、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或办事处:(1)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1、个体工商户:(1)营业执照;(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4)全国统一代码证书;(5)税务登记证。

12、村民小组:(1)乡镇政府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3、业主委员会: (1)上级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的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4、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1)上级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2)全国统一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5、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单位(附设无营业执照的食堂、幼儿园、招待所):(1)主管部门批文;(2)主管部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主管部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料;(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6、军队、武警:(1)军队、武警账户管理部门核发的开户核准通知书;(2)军队、武警账户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开户资料。

注:1、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如无法出具税务登记证应出具证明其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文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2、开户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栏应有双人审核的签章。

● 实行预算管理专用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1)计委批准立项文件;(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2、更新改造资金:(1)当地经委批准立项文件;(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3、财政预算外资金:(1)同级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的文件;(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4、粮、棉、油收购资金:(1)主管部门的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5、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1)双方签署的资金存放协议;(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6、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主管部门的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7、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银行卡章程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8、住房基金:(1)主管部门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9、社会保障基金:(1)主管部门批文;(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10、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基本存款人出具的证明或隶属单位证明;(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1、工会、党团委的组织机构经费:(1)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

注:1、异地单位只能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专用账户。2、专用账户证明内容应包括该类账户的资金类别。3、预留签章与专用存款账户名称一致。4、开户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栏应有双人审核的签章。

● 临时账户:

1、企业:(1)临时的工商执照或有效期在两年以内的工商执照;(2)全国统一代码证;(3)负责人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税务登记证。

2、异地建筑施工企业:(1)营业执照;(2)全国统一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有权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工程合同;(5)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的单位:(1)营业执照;(2)临时经营地工商部门的批文;(3)负责人身份证;(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务登记证。

4、破产、清算企业:(1)驻在地主管部门批文或法院证明文书;(2)开户申请书;(3)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

5、临时性机构:(1)驻在地主管部门批文;(2)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批复书(非预算管理单位无此项);(3)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4)开户申请书。

注:1、临时存款账户预留签章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2、当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时,除第二条规定资料外还应出具项目部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证明(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3、开户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栏应有双人审核的签章。

● 其它:

1、存款人变更开户要素的除提供上述规定资料外,还须提供原开户许可证和有关部门证明文件及存款人变更申请书。

2、变更开户银行和账号企事业单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及存款人销户申请书。

3、需人民银行审批才可提现账户为: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其他资金。

4、专用提现审批需提供资料为:专用账户提现申请书(需注明详细提现理由)、以上资料和有关文件。

5、开户许可证遗失:(1)登报声明;(2)出具遗失证明和已遗失公告的证明;(3)填写补发申请书,到开户银行登记挂失,由开户银行盖章确认报失一周后凭以上证明材料再报审批窗口直接补发登记证。

6、存款人提供证明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应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的戳记。

7、营业执照、全国统一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提供正本复印件及原件(如果营业执照年检标志在副本上,还需提供副本复印件)。

8、法人如委托银行人员领取账户许可证,还需出具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承办程序:1、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室审批窗口受理;2、审核;3、审批。收费标准:不收费。承办时限:2个工作日。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RSS 订阅 | 热门搜索
版权所有 ©2008-2022 金投网 www.cngold.org ICP备案:浙备09076998号-6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40239
为方便用户快速收藏本站,请牢记本站易记网址:jt.cn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联系管理员:tousu@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