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条件

2010-8-9 7:49:54 我要纠错

网友评论(0)字号:T | T

摘要:本网提供中国工商银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本网提供中国工商银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贷款用于购房的,还须满足我国境外人士购房有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每月的总负债(借款人名下全部贷款的合计还本付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均收入的50%,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贷款期间本息合计不得超过其同期累计收入的50%,或具有足以覆盖到期还款本息的个人金融资产;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抵押房产须产权明晰、易变现,并满足如下条件:

(1)抵押房产与贷款行位于同一城市,且同一抵押房产只能为一个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提供担保;

(2)抵押房产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在我行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除外),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3)抵押房产具有共有人的,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以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5)不得接受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产用于抵押;

(6)不得接受大型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产权式公寓、产权式酒店(指只转让使用权、不转让所有权或采取售后返租等形式销售的房屋)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用于抵押;

(7)不得接受地市级如下城市(全国经济百强县除外)办公用房(写字楼)用于抵押。

 

本文由中国黄金投资网提供,内容供参考。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RSS 订阅 | 热门搜索
版权所有 ©2008-2022 金投网 www.cngold.org ICP备案:浙备09076998号-6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40239
为方便用户快速收藏本站,请牢记本站易记网址:jt.cn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联系管理员:tousu@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