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理财

2010-7-20 8:18:48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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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信合作理财

  监管部门此前就已经收紧银信合作口子,大概5月底监管部门就找了一些信托机构,要求控制发行的银信合作产品规模。去年底,银监会便发文叫停银行发行信托理财产品收购自身存量信贷资产;近日银监会又叫停发行新的银信产品。

  银信产品“打乱”信贷节奏

  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末,国内银行发行的银信产品(包括证券投资产品)余额约5900亿元。截至今年4月末,银信产品增至1.88万亿;有消息称,预计6月份银信产品规模已达2万亿元。

  作为贷款替代产品,银信产品发行过多,打乱了监管层的信贷调控节奏,监管层或是因此发出了叫停令。

  银信产品的贷款替代效应明显。以4月为例,当月新增人民币贷款7740亿元,当月新增银信产品5800亿元,相当于当月人民币新增贷款的74.9%。

  银信产品等表外业务增长快速,不利于监管部门对银行贷款的监控,也削弱了宏观货币的调控力度,从而令监管部门暂停了这一业务。

  银行借道银信合作规避监管

  而银信产品另一个被人诟病之处,就在于银行可借此规避资本监管,并无需对此计提拨备。

  “对银行来说,形式上是将信贷资产出售给了信托公司,但是后期管理及风险的实际承担者依然是银行。”一信托研究人士如此表示。

  上述信托研究人士表示,由于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并无需承担贷款违约风险,主要的风险落在了理财产品的购买者身上。

  以某银行新近发行的银信产品为例,“在资金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预计产品收益率4.1%;“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利息,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本理财计划收益为负,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本金;“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

  信托公司几无话语权

  由于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又找到了借贷客户,信托公司在其中几无话语权,不过是扮演工具角色,信托公司从中能拿到的收益十分有限。以某大行新近发行的银信产品为例,该产品信托报酬率仅有千分之三。

  在目前的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只是‘平台’或‘工具’,受托人的主动管理地位缺失。尽管从法理上看,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承担尽职调查以及尽职管理的职责。

  由于银信合作业务发展快速,一些信托机构管理的资产已经远超公司净资本。以中融信托为例,截至去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3.25亿元,2009年末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同比增长近一倍,为1323亿元。预计多数信托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增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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