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进入倒计时,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一颗回家的心绷不住了?别急,小编提醒,本周日(2月11日)可是要上班的哦!
2月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2018年除夕(2月15日)并不是法定节假日,正月初一(16日)至初三(18日)加班,企业需另支付三倍日工资。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加班,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附双倍日工资。
为什么除夕加班没有三倍工资呢?除夕突然怎么不是法定节假日了?
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办法指出: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原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18年春节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2018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初一、初二、初三(2月16-18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2月15日(除夕)、2月19-21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也就是说,2018年春节总共有3个三倍工资日、4个双倍工资日。
假如这些天你都加班?那么你能拿多少钱呢?
以北京最低月工资标准2000元为例,
三倍日工资=2000×21.75×300% ≈ 276
双倍日工资=2000×21.75×200% ≈ 184
全部都加上的话
就可以拿到276x3+184x4=1564元!
小贴士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