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有这样一个风俗,儿女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金器作为聘礼,路桥新桥蔡先生的儿子20多岁了,蔡先生打算先定两块金条,将来给儿子订婚用,不想却由此引发了一场纠纷。
4月24日,蔡先生到新桥一家金店,以每克310元的价格定制两块金条,作为给儿子将来订婚所用的聘金,并就金条样式提出了自己的具体要求。
蔡先生:“我是4月24日,在她金店里定的,我的要求是前面是龙凤,后面是龙凤吉祥四个字,她跟我说的时间是15天,收据上写的是15天,我给她付了五千块的定金。”
付了定金后,蔡先生耐心地等到第16天,到金店去取定制的金条,谁知当天却空手而归。
蔡先生:“到5月9号就15天了嘛,我就10号过去,她拿不出我所要求的前面是龙凤,后面是龙凤吉祥四个字的金条。”
蔡先生说,老板娘的解释是货不好弄,让他再迟几天来拿,反正自己也不急用,蔡先生就答应了。
蔡先生:“过两天,我是12号还是13号再去,去了以后她还是没有,那天晚上我在泽国了,她打电话过来了,她说给你拿到了,我说今天晚上过不来了,那我到第二天早上过去了,17号上午过去,过去了她还是拿不出那个东西,拿不出客户要求的前面是龙凤,后面是龙凤吉祥四个字的,她是龙飞九天什么的,她那个字完全和我的字理解意义不一样。”
折腾了两次,还是没能拿到自己想要的金条,为此事,双方起了争执,蔡先生一气之下报了警。
蔡先生:“我当时报警的意思,你拿不出,首先是你先违约,我的意思是不要你违约金了,你把五千块的定金还给我就行了,她说不可能的事情。派出所过来也调解不下来,派出所怎么说,下午拿来你要不要,那我说你已经给我超过七八天了,对不对,我说还是把定金拿回来算了,她说定金绝对不会给的。”
蔡先生给我们看了他手中的定金收据复印件,上面收款日期为4月24日,定金条60克,定金5000元,在备注一栏写着15天的字样。蔡先生说派出所协调不成,他又向路桥工商部门投诉,但定金同样没有拿回来。
蔡先生:“如果说你拿得出这个金条,跟我客户要求的一样的,那我不要,我这个五千块钱等于说你没收了,对不对?那现在的问题是你拿不出达到客户要求的金条,所以我不要你付违约金,你把那个定金五千块还给我就行了,她就定金不还。我是个消费者,你是个商家,第一你首先要满足消费者我定的什么样子的金条,你起码要拿出来跟我定的一样的,如果说你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就可以要求你退定金,对不对,反正我的要求提的并不高,从我来说很合理,我的意思是说叫你们把我这个事情处理一下。”
随后,大民及随行律师和蔡先生一起来到这家金店,金店老板娘拿出两种款式的金条,其中一款是龙凤各自分开的,背面分别印有龙腾四海,凤飞九天字样,还有一块30克的金条是上面龙凤,背面印有龙凤呈祥字样的,但这两款蔡先生都不认同。
老板娘解释说,龙凤分开的金条主要考虑到蔡先生是她家的老顾客,所以选择给他正规厂家的货。
尽管老板娘做了解释,但蔡先生还是不满意,执意要退定金,但金店老板娘不同意。
听了律师的话后,老板娘也承认,接单时没有详细记录蔡先生的要求,她表示愿意做适当的让步。
对于老板娘送个装饰盒的解决方案,蔡先生当即拒绝,并提出了他的解决方案。
双方各自提出了方案,对方又都不认可,协商陷入了僵局。大民和随行律师只好分头做蔡先生和老板娘的工作,经过一番劝说,大民建议考虑到老板娘已经为蔡先生向厂家定制了金条,不能退货,这个损失部分由蔡先生做出适当补偿,但也要兼顾蔡先生的利益,按照老板娘加工金条的实际价格来计算,当初协议价格每克310元,实际加工价格是每克290元,每克差价为20元,蔡先生定制的克数60克,总计金额应为1200元补偿给老板娘。
在大民和随行律师的调解下,蔡先生最后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老板娘也当场退还给蔡先生3800元。
双方合同解除了,金条风波平息下来,但在这里大民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观众朋友,如果您在定制金条等物品时,一定要详细注明加工物件的形状、尺寸、颜色、字样、重量、交付日期、结算方式等,以免日后产生歧义;即便发生纠纷,也可以提供有效维权凭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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