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6月2号正式发布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细则,从6月1号起,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资源税费改革将为新疆带来哪些收益呢?
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根据国家现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征税范围现在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但是成品油市场也必然会相应的受其影响。资源税的纳税额,税改方案出台前是根据纳税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来计算的,其中原油的税额标准为每吨8元至30元,天然气为每千立方米2元至15元,煤炭为每吨0.3元至5元。自治区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王玉岱告诉记者,这次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是中央为加快新疆发展而开出的“造血”处方,将大大提高新疆的地方财力,有利于改善民生:“咱就说石油要是从价计征的话,我们新疆的石油去年的产量是2518万吨,要是乘上5%的税率的话,这就是资源税能够达到62.95亿元。就是仅这一项,能够提升40亿到50亿的财政收入。”
王玉岱说,实施资源税改革后,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利润减少,一定会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提升企业赢利,这对于新疆节约能源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也将起到积极作用:“石油从价计征以后,等于提升了自己的成本,它一定就要提高它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来降低成本提升赢利,这就能够推进石油、天然气的利用率或者经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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