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商品交易所(海商所)的交易品种涉及实物白银、钯金、铜、铝等。投资者在交易时支付投资者一定比例的交易预付款,实物交收时结清剩余货款。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网络交易系统参与业务。
客户在参与银条交易过程中,需支付如下费用: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等。
1、手续费收取标准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
2、延期费收支标准由交易所价格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提货费包括加工费、储运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14元人民币;交货费包括检验费、重铸费等,。提货费、交货费由综合会员收取。
4、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海西商品交易所现货白银怎么清算?
延期交收交易实行集中、T+1的资金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由交易所和托管银行对会员及客户资金统一进行清算。
“T+1”是指交易所对客户和会员每笔交易所产生的盈亏及费用在第二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清算。
1、客户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资金清算帐户(保证金帐户);资金托管银行根据交易系统每日结算数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金划转。
2、综合会员及客户可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清算明细数据,如有异意,24小时内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
海西商品交易所现货白银怎样进行交割?
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地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包括交易所授权的综合会员所在地的交割仓库)。
1、持有白银多头的客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可向综合会员进行提货申报(客户在此之前须向其保证金帐户内存入足额货款),提取实物白银;持有白银空头的客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10至下午4点向综合会员进行交货申报,将银条交与综合会员,结清货款,完成交割。
2、客户申请交割实物白银的数量须为1000克的整数倍,最少交割数量为1000克。具体交割数量及交货、付款期限以交易公告的交易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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